【系办公告】中华扶轮奖学金申请、评审及颁发办法

财团法人中华扶轮教育基金会2020-2021年度

中华扶轮奖学金申请、评审及颁发办法

一、奖助对象:国内各大学研究所在学硕士班及博士班之学生。
二、奖学金额:
博士班:每名新台币十八万元。硕士班:每名新台币十三万五千元。
三、奖助条件:国内各大学研究所在学青年具备下列条件者,得申请奖助。(1)确实需要本笔奖学金以协助完成学术研究及支付学费者。(2)在校成绩优良年龄三十五岁以下为原则。(3)设籍在各扶轮地区或就学地区者。(4)非扶轮社员(包括名誉社友)之子女者。(5)非在职进修者为原则。(6)出具本笔奖学金不得挪为他用承诺书者。(7)具有学术方面特殊才能或贡献,并于毕业后有志回馈扶轮者。(8)申请学生必须经由各地区扶轮社推荐。
四、申请日期:申请人于2020年8月16日起至9月30日止,填妥申请书二份连同有关证明文件向户籍所在地区或就学地区扶轮社提出申请,如发现重复申请者,即取消其资格。五、推荐日期及报名地点:各扶轮社依本办法第三条第八项规定,于2020年10月31日前经初审后出具推荐公函以挂号邮寄至各地区总监办事处收,以邮戳为凭,逾期恕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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