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 - 公告】申请112-1【转系】申请公告

【申请时间】112年4月26日(三)8:00至5月3日(三)12:00止

【申请流程】
填写「学生转系(组)申请表」或「研究所学生转系(所)申请表」(请至教务处网页下载)
→大学日间部、进修学士班经家长或监护人、原学系主管、导师及曼陀师同意签章;
    硕士班、博士班经指导教授及学系主管审核
    ※境外生须另经国际学院签核
→申请表及转入学系要求之资料(例:成绩单或自传…等)送交拟转入学系
→拟转入学系于审核后将结果登载于申请表,送至教务处注册与课务组
→教务处注册与课务组列册公告。

【转系名额及申请条件】请至教务处网页(连结)查询(参考画面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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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 教务处注册与课务组将于5月12日(五)下午5:00公告转系审查结果。
  • ◆ 学生须符合转入学系之申请条件,始得转系;有关转系申请条件由各学系订定之。
  • ◆ 学生申请转系(组)所、学程限申请乙系(组)所,不得同时申请多系(组)所、学程,如经发现,取消申请资格
    经核准转系(组)所、学程者,不得申请变更或撤销
  • ◆ 不同学制之学生不得互转。
  • ◆ 学生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转系:
    大学部: (1)四年级肄业生,(2)延修生。
    硕士班: (1)硕三年级肄业生,(2)修业未满一学期者。
    博士班: (1)博三年级肄业生,(2)修业未满一学期者。
  • ◆ 陆生申请校内转系,须于教育部核定得招收陆生之学系范围内办理。 
  • ◆ 有关各学系「转系」名额及申请条件请至教务处网页查询或各该学系洽询。
  • ◆ 如有其他未尽事宜,应依照「亚洲大学学则」、「亚洲大学学生转系(组)所、学程作业细节」与「亚洲大学研究生转系(所)办法」等相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