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1因应疫情发展上课及教学注意事项公告II(11/18起~)】

依据109年11月18日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所公告「秋冬防疫专案」强化边境、社区、采检等三大方向进行,严格要求八大类人潮拥挤或密闭场强制戴口罩,违者会依照「传染病防治法」第36、37条处3千元至1万5千元。本校即日起于所有于室内上课课程及教学活动,师生于上课期间须全程配戴口罩,且尽量采取适当社交距离的座位安排。另、请各任课教师落实上课点名。有关实施时间及内容之变更,教务处将依照「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最新公告立即性进行调整,并经本校防疫小组决议后公告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