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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系專長學程
【申請時間】自學生一年級下學期至三年級間,每學期第13至15週至學生資訊系統辦理申請/變更。
【修讀規定】
跨系專長學程:15-16學分
跨系次專長:須修畢提供跨系專長學程的同一學系開設之三門專業課程
【修畢形式】
跨系專長學程:畢業證書將加註「OO專長學程」
跨系次專長:畢業證書將加註「OO次專長」
【跨系專長學程課程規劃表】
適用111-112學年度

適用113學年度

【可考取相關證照】
TQC+(國內證照)/ACA(國外證照):
◆ Adobe Illustrator
◆ Adobe Photoshop